責任、勝任、善任、信任
沒有優秀的人才,就沒有優秀的企業。責任和勝任是元泰豐選才的標準,善任和信任是元泰豐用才的標準。
責任
責任就是要有責任心、敬業精神、事業心,要勇于負責任、敢于承擔責任,要渴望做出成績,渴望崗位建功,要有雄心和抱負。元泰豐人對本職工作要有責任心,同時對國家、對社會、對家庭、對親人都要有責任心。 元泰豐用人的第一標準就是"德"的問題。"有德無才不足以堪大任,無德有才足以售其奸"。元泰豐人應該誠實、守信、謙虛、團結,有胸懷、有集體榮譽感。對人的要求就是社會對人的要求,必須具有公德,認為一個沒有社會公德的人就不可能成為合格的元泰豐人。缺乏公德的人,無論才能多高,將堅決拒之門外。
勝任 元泰豐不以學歷作為判別人才的唯一標準。認為人人都能成為人才,只要能夠出色完成本職工作,勝任所在崗位,具有相應的能力,就是人才,并要求具備合理的知識結構和工作技能,具有很強的學習能力和應變能力,適合元泰豐發展的要求,能夠勝任應聘的崗位,并能夠不斷進步。
善任 元泰豐根據不同人才的不同特點力求把人才放到最適合的的崗位上,最大限度地發揮人才的作用,使人盡其才。并尊重員工的個人志向,重視實現人才的價值,為人才提供充分施展才華的平臺,開發利用人才的價值,使員工的才能最大限度的得到發揮。
對員工實行崗位目標考核機制、能上能下的競爭機制和合理流動的重組機制,形成正向淘汰、良性循環的選拔機制。努力實現人才的優化配置,實行"跳起來摘桃子",誰有能力誰上,使能力成為衡量人才在企業中作用大小的最主要尺度。
信任 元泰豐承認和滿足人才的需要,尊重和容納人才的個性,堅持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。對所用人才大膽使用,充分信任,充分授權,抑僥幸,明褒貶,努力做到提高制度執行的透明度。既讓其承擔崗位的責任,又要給予相應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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